CBAM 已不再遥远——与欧盟贸易的泰国出口商正被进口商直接索要碳数据,能够快速回应的组织才能守住订单
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EU CBAM)正在改变全球贸易规则——输入欧盟的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氢和电力等产品必须报告隐含碳排放(embedded emissions),并在后续阶段按实际排放量购买 CBAM 证书。
泰国出口商为何须从今天起重视
欧盟进口商会直接向泰国供应商索取碳数据——已有可核查 CFO 数据的组织能立即回应,而仍用 Excel 收集数据的组织往往要耗时数月,并因数据来源问题被退回。
从哪里开始
- 依 GHG Protocol / ISO 14064-1 编制覆盖 3 个范围的企业碳足迹(CFO)
- 收集分产品的生产数据,以延伸至产品碳足迹(CFP)
- 使用能记录每个数据来源(EF 来源 + 版本)的系统,以便核查方确认
GCarbon 让第 1 步和第 3 步在同一系统中完成——录入一次,可提交至各项标准。
“欧盟进口商不会等待——碳数据随时可答的组织,才是能走下去的组织”
出口商必须知道的时间线
CBAM 过渡期自 2023 年底开始,欧盟进口商须每季度报告产品的隐含排放(embedded emissions),进入完整阶段后,进口商须按实际排放量购买 CBAM 证书——这一成本会转嫁给无法提供数据或数据劣于默认值的供应商。
首轮涵盖的产品为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氢和电力,但清单在复审时有扩大趋势。处于这些产品供应链中的组织即便不直接出口,也会经由作为出口商的客户被索取数据。
进口商需要什么样的数据
欧盟索取的不只是总量,而是每单位产品的排放量以及可核查的计算方法——这意味着组织须具备生产工艺级别的数据、区分能源来源,并引用来源清晰的 EF。因此,从扎实的企业级 CFO 起步,是正确的第一级台阶,然后再在下一阶段深入到分产品(CFP)。
GC
GCarbon 团队
碳核算专家


